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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东西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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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可以美容养颜的瓜果,让赫尔墨斯带一箱。”

    ……

    就这么愉快的说定了,于是赫尔墨斯带上他的兄弟姐妹和爹妈以及其他神给他的金银财宝等财物,以及西方土产,像个货郎似的往东边走。

    “太累了这,以后这样的事情都不该让神来做,应该由人去做……对,打开商路,应该打开商路……”

    实在太特么累了,赫尔墨斯向英仙座的珀尔修斯借来他会飞的鞋,绑在脚上。

    结果他不会使用这鞋子,他说了一声要去东方之后,这鞋子到吊着他飞了起来,赫尔墨斯惊慌失措,想要让鞋子停下,然而飞的太快嘴里灌风停不下来。

    ……还好他袋子里的金银财宝和土产并没有掉,不然他会被打死的。

    前提是他能活着回来_(:3ゝ∠)_

    货郎赫尔墨斯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哪里,他只记得他的脚被一只大手拿住,那只大手轻柔可靠,捏着他的脚踝说:“道友请留步。”

    道友是个啥?

    赫尔墨斯稍微清醒一点,他发现自己已经停下来了,而他的眼睛看不清东西,因为一路刮得全是眼泪。他挣扎着自己站好,一边擦眼泪一边道谢:“多谢你,友好的神,我是从西方来的赫尔墨斯,前来东方做买卖……是,是前来东方拜访。”

    他面前的人微微一笑:“贫道准提,也是自西方而来,来东方想接引一些有缘人。”

    哦!同行啊!但是我在西方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这一号人物……赫尔墨斯终于擦干净眼泪,抬眼一看,看到准提有十八个手臂。

    他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再一看,准提的确有十八个手臂。

    赫尔墨斯惊呆了。

    准提说自己是来东方接引,但他应该不是第一次来了,他告诉赫尔墨斯:“明天东方又一位女神,你也可以称她为圣人的——女娲娘娘过诞日,咱们正好可以去凑个热闹。”

    赫尔墨斯小心又恐慌的避开准提的手臂,准提也发现同行人的情绪,摇身一变……把多余的手臂都变了回去。

    赫尔墨斯感觉舒服多了。

    他才不想说他害怕蜈蚣呢╭(╯^╰)╮

    “西方这些年总有魔物触摸,不知道东方近来怎样?”

    “东方这两年也变乱了,不过西方也这样吗……此乃不祥之兆啊。”

    两人聊起来,赫尔墨斯又问东方有没有能美容养颜的水果,得到了很满意的答案,准提告诉他天庭就有蟠桃园,里面的桃子不仅仅能美容养颜,还有助于修炼,另外,大大小小的神仙都种植了不少仙果,功效大抵如此。

    “如果道友喜欢,可以求一些种子回去种植,只是仙果大都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上千年才结一次,而且品质越好的等的时间越长,道友要做好准备。”

    赫尔墨斯摇摇头:“我们那边的神都是急脾气,而且如果让他们学会种了,他们就不会去买了,商机哪里来?我已经决定把东西的商业之道开拓出来,所以还是不要让他们学会种植才好。”

    准提:“……”你好歹也是个神吧怎么就那么市侩呢?

    他可不知道,何止是市侩,宙斯还天天勾搭人间女子呢,这要是在东方就会被骂了……东方的神仙内敛啊,神仙思凡了也就是到了凡间作为人生活,与人嫁娶,度过凡人的一生,而赫尔墨斯那边……嗯……

    只能说是文化不同,文化不同。

    两人又走……又飞了很久,赫尔墨斯觉得能搭上准提这就是他这一路最大的运气,不然他估计要倒挂着来到东方,到时候说啥都没用,没有人愿意和那么丢脸的神交易。而且这事要是传到西方去,估计会成为一个永恒的笑柄。

    ……

    姬伯和诸侯们聚会去,李成在家里本来想好好地给之前的俘虏,现在的小弟们立立规矩,比如说不能作恶啊不能嚣张啊不能随地吐痰大小便啊……这些小弟包括了他一开始收的言飞沙以及后来的笨蛋老鼠精们,还有自愿投诚的沙焰云,以及后来被抓的苦逼的鼹鼠和穿山甲。

    讲真,鼹鼠和穿山甲也是坚贞不屈过一段时间的。

    但是自从孔宣说李成不再是他的小厮,而成了徒弟,这坚贞不屈就慢慢没了。

    不过他们还是被深有怨气的沙焰云等老鼠绑起来上了挠痒痒的酷刑,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李成让他们全都到场,他觉得立规矩应该是他坐在太师椅上,阿斑坐在另一把太师椅上,小弟们垂手站在下面,然后李成他大声宣布三项注意八大纪律,小弟们齐刷刷的应声。

    结果……这年头没有椅子,只有能让人跪坐的团子,李成他也根本不记得三项注意八大纪律是啥……

    于是他也就不坐了,带领着一群小弟们大喊——就连沙焰云那大伤初愈的闺女都来了:“你们要记住!”

    “——要记住!”

    “跟着老大我有肉吃!”

    “有肉吃!——诶好像我们本来就有肉吃_(:3ゝ∠)_”

    “你们懂啥,”李成生气了:“这只是一个比喻,比喻!跟着老大我以后有你们的好日子过,哎!”

    其实他说到吃,很多精怪的眼睛就放光了。昨天李成做的饭菜,他们也有幸吃了一点,虽然是一点,但是尝到味道了,差点把舌头吞下去哟!

    真尼玛的好吃嘤嘤嘤。

    #舌尖上的朝歌#

    #我们就是这么被美食征服的#

    #我们的老大不会打架只会做饭#

    小弟们双眼发光,都觉得就为了吃食也应该跟着李成混。他们以为接下来新任的老大就会说如何如何发展势力啊如何如何打压其他精怪的势力啊一类的,却听到李成说:“咱们的势力和别人的不一样,咱们不能学他们打打闹闹,而是要发展经济。”

    那是啥?精怪们全都很懵逼。

    “你们昨天也吃到我做的饭菜了吧,应该知道其中滋味。我问你们,如果咱们在朝歌开一家酒楼,就卖这种饭菜,怎么样?”

    噫!那就真成了舌尖上的朝歌了呀!

    李成笑了,他的脸上泛着自信的光辉:“你们都能学会菜谱,有天赋的去当大厨,没天赋的去当服务生……就是店小二,会算账的当账房先生,跑得快的去送外卖……”

    虽然有的词汇听不懂,但是结合语境大概能理解意思,精怪们中有点头脑的仔细想想,也觉得这未来棒极了。

    “但是人类能接受我们吗?”

    言飞沙小声说。

    李成冲他点点头:“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

    他接下来要说啥?暂时是不知道了,因为纣王派遣了人要召他进宫去一趟。

    纣王喊我干啥?来找李成的是个叫做费仲的中年臣子,看穿着那叫一个华贵,可能比纣王老婆穿的还漂亮。

    他听说过费仲这个名字,姬伯说他是纣王宠臣,时常带着天子寻欢作乐,在寻欢作乐这方面也算有本事,但也就只会寻欢作乐了……

    所以说……为啥是他来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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