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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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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憨娃,是大昊南方的俚语,特指卑贱而让人讨厌的小鬼头。

    而它,正是乞丐们给白菲起的名字!因为心地不错的乞丐们觉得白菲这个小鬼头真的很让人讨厌,但是又实在不忍心不理这个可怜的小鬼。

    “哈,憨娃呀,你不会还在幻想着你是什么寨子里的继承人吧?够了,每天做着这样梦想的憨娃子起码有几千个,你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我赵大叔讨饭吧!”白菲想到不久前,自己一身破烂,用手指在烂泥中写到自己是贵族小姐时的情形,赵大叔爽朗的笑声,如今却是再也听不到了。

    那时白菲的心却一直在渐渐地下沉,下沉,直到谷底……天啊,自己的家远在另一个国度,这里根本就没人识自己,如果王夙不想办法找到这里,那自己岂不是真要做一辈子瘸腿哑巴乞丐?

    白菲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她想不到太多,认准了要做一辈子乞丐的想法,越想越害怕,不一会儿,小脸煞白,惊慌失措……

    做一辈子乞丐,完了,自己彻底完了!

    我,我不想在大雨瓢泼的夜里,趴在冷冰冰的墙角啃干臭的馒头啊!我,我不想蹲在街头,见谁都要叫“尊贵的老爷,美丽的小姐夫人”,然后换来一两个铜板……听赵大叔说,冬天的时候要是找不到取暖的地方,说不定还会冻死啊!

    心里想着恍如隔世的前几日,白菲连日吃不饱饭的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

    “菲儿,不要再想了,都过去了。”王夙递过一碗清粥,坐在白菲床边,“好久没有吃饱了,只能先吃这种,今天好好修养,想吃什么明天姐姐给你准备!”

    已经被打理的干干净净的白菲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脸色苍白,抬眼见是王夙,泪眼汪汪道:“以前我爹告诉我,乞丐流民什么的都是最低贱的,最可耻的!对付他们,就要用手里的皮鞭,不需要任何的怜悯。可我那几天就是乞丐了……”

    白菲泪眼婆娑望着王夙:“我爹是骗我的对不对?谁说乞丐是最可耻的,起码赵大叔就是个好人,他凶了点,可是心地很的很好,昨天他把要来的半块馒头都给了我,自己却饿了一晚上!”说着白菲又地下了头,“该死地,我以前好像殴打过不少象赵大叔这样的乞丐以及穷人,难道我打错人了?姐姐,一定是打错了,我被爹爹给骗了!”

    王夙拍拍她,顺手将她揽入怀中,“不怕不怕,那些都过去了,以后你能明辨是非就好了。”

    第二天,如王夙所说,带着白菲到大昊这个小县城里最好的酒楼美美的吃一顿,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白菲并不想坐到二楼的包厢里,就想坐在一楼的大厅内。王夙拗不过她,便也随她去了。

    忽的,大厅里所有吵杂的声音有一瞬间的停顿,抬眼望去,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一个长身玉立、气质冷然如仙的美少年从楼上走了下来,身后跟着几个侍从,气息平稳,步伐矫健,就算是不懂行的人也看得出这几人绝非善类。

    美少年淡定从容的走下来时,不知怎地,所有人心中都浮现了一个词:玉树!就如同一颗精心雕琢的玉树出现在众人面前。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紫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他的皮肤很白,就像绝大部分的卞国文人一般。又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分外的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倒是跟王夙的轮廓有着几分相似。

    美少年明亮的眼睛扫过众人,看见王夙的时候也注意到了这点,不过王夙背对着他,只能看到一点点的侧脸,所以他也只是好奇一瞥,旋即离开了目光。

    为什么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他从王夙身边走过的同时王夙自然也打量了他几眼,他身后的侍从最低的也有天切初期的境界,而且少年本人也是天切中期的武境。看他的衣着打扮,尽显贵族气质,绝对不是这种小县城里出来的人。无论是他头顶的那一个白玉发冠,还是身上穿着的那一袭亮绸面的紫长袍以及腰间的白玉腰带,亦或是脚上穿着的白鹿皮靴,样样皆不是凡品。这身家当下来少说也得好几百两银子,好多百姓穷极一生都无法挣到这么多银子,却被他很随意的穿在身上。

    白菲经历的之前的那些确实变了好多,如果是从前,估计她又会流着哈喇子上前调戏了,而此刻却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那美少年,毫无兴趣的转脸,专心的低头吃菜,也不知在想着什么。

    小蝶在一旁一直看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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