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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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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动作之后,就离死不远了,这些东西恐怕不会那么好洗,甚至会粘在手上,连着洗脸的动作糊她一脸。

    她埋了瓶子和兔子,再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里面装上面粉,也好在他们心血来潮问起的时候有个交代。

    她的父母毁了她的人生。

    任秋岷自小被自己的父母贩卖给人贩子,抽到幸运的号码之后被辗转他手,她被人在腿上割出伤口,毒哑喉咙,带到繁华的港口展览,那些人教她下跪,教她鞠躬,教她对人讨好的笑,教她露出疼痛难忍的表情,教她怎样将自己的伤口给人看到,教她怎样利用别人的同情。

    从那时候开始,任秋岷就知道,任何从天而降的幸运通向的只有死路一条。

    任秋岷得到他人怜悯或恶意或麻木或嫌恶的目光,许多人从她身边走过,施舍下金钱,但那些金钱一开始就不属于她,都会被人收走,而她腿上的伤口从来没有好过一次,一旦愈合便会被人再次割开,因为害怕腿上的伤疤太多而被人看出异样,那些人只给她留下了一个伤口,一个不会愈合的伤口。

    她慢慢长大,腿上的伤口终于被允许愈合,她因为乖巧的表现被许可参与了组织的其他活动,同时偷偷的治疗自己的喉咙,在一个契机里,她毁掉了这个组织,之后被好心又亲切的警察将这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姑娘送回了父母家,那两个人渣当时看到她的表情真的很好笑,好笑又恶心——

    明明又震惊又厌恶,还要在外人的面前做出一副找回了失而复得的珍宝的表情。

    因为这两个人,她明白了。

    既然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背叛你的人都会因为金钱舍弃你,那么那些与你毫无关联的人又凭什么值得你去交心?

    那个时候她就打碎了自己所有还残留的对于这两个渣滓的期待。

    女人已经梦寐以求地有了一个弟弟,男人则是依旧整天酗酒,她被毒哑的消息让这两个人安心不少,连最后一点点的担惊受怕也没留下。

    任秋岷从一开始就没让这两个人知道自己已经能够开口,也学会了文字的打算,放下心来的两个人拿她只当做佣人,一旦气不顺便是非打即骂,而那个小小的野种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拿着自己吐出来的东西让她吃下去。

    所以他们死了。

    都死了。

    作为她的重生。

    男人因为她不断收集的女人出轨的照片而成为导火线,酒精给了他最后的刺激,他拿刀砍死了女人——任秋岷不怕他收手,她在家里的每一瓶酒中都混杂了毒品,血腥只会激起他的兴奋,至于尸检结果……

    对于一对垃圾夫妇来说,吸毒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最后男人在搏斗中因为踩中任秋岷故意在地板上留下的油污而失足,头部狠狠撞击向尖锐的桌角,当场死亡,当然,如果他没能撞死,任秋岷也会给他找一些别的,让他必须撞死的理由,而那个野种,自然是在目睹了惨剧之后慌慌张张的跑下楼,失足从楼梯上摔下。

    任秋岷站在孩子的尸体边,冷漠地舔完冰棍,走上台阶,收起自己放在那的一点小东西,淡定的走回家,拨通座机,报警。

    地上的油污她没有管,她只是一天没有收拾屋子而已,要说的话,这还是他们两个自己留下的,要是去收拾了,反而是多此一举,明晃晃的告诉别人: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弑父杀母这种事她才没有做什么,更何况她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又没有文化,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呢,警察对她的情况也算得上了解,再加上她身上的那些伤疤,没有人怀疑到她的身上。

    她在之前早就模仿这几个人的手笔签订了器官的捐赠书,也算是让这几个废物做下一点他们能做的唯一的用处。

    这之后她被亲戚视如蛇蝎,只有她那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外婆收养了她,一个除了苍老之外就没办法再为她找到任何形容词的老太太。

    她摸着这个孙女的头,用任秋岷听起来无比虚伪的温情问她:

    你有名字吗?

    没有。

    那他们怎么叫你?

    杂种,垃圾,死人,渣滓,□,哑巴,废物,赔钱货。

    她顿了顿,说出只有那帮警察才会唤她的,带着善意的昵称:小家伙。

    ……

    “那我给你一个名字吧,秋岷,任秋岷。”

    直到十二岁,她才有了专属于自己的标识,这个名字是她第一样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真正走到阳光下的那一天,她之前的人生就变成了她努力想要遗忘的过去。

    她在最早得知她会变成什么样子的时候就开始了策划,她在那个时候就听到了,如果不听话的话会被割掉舌头,刺穿耳膜,打断腿之后扔到街上祈祷,再之后如果还能活着长大,女孩子会成为卖笑的风尘女,男孩子会成为打手,又或者被发展为下线去为他们做这些和他们一样的事。

    她已经被这些人毁了一辈子,不能再让他们去毁掉一个家庭的完整和一个无辜孩子的幸福。

    所以她算计了那些人,还有“找到”她的警察,她表现出的脆弱恰到好处,那些伤口也忠实的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当她带着满脸的憧憬、激动、欢喜,像一个真正期待着回归父母怀抱的孩子对他们连比带画地表示,最后好不容易被人给猜出来的誓言:“我长大之后也想成为和叔叔阿姨一样的警察,抓坏人!”

    十岁的孩子说出的话语,谁会去质疑她的真实?

    之后她回到父母家,在冬季被母亲在腿上淋了半瓶开水之后,依旧拖着那沉重的,由滚烫转为冰冷的裤子,到警察局里进行自己每个星期都有一次的日常,不断的露面,她成功的使他们记住了自己,也与重要任务混得相当熟稔,但与她初次见面的博取同情不同,她每次来都会掩藏自己的伤口。

    还不到时候,她来到警察局的理由还需要更加更加、深深的渗入这些人的神经里。

    “我也要和叔叔阿姨一样!”

    这是她当时百试百灵的借口,再加上她足够乖巧,又是个哑巴,是以也没什么人为难她,甚至还有人和她开玩笑,说她是自己的小同事。

    她这两年一直在他们面前一点一点的发声,到最后相当于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喉咙已经差不多治好了的消息,毕竟完美的一击,还是要自己来亲口完成。

    仅仅这一件事,她就维持了两年,至于被发现……那两个人嫌弃她都来不及,巴不得她整天在家不回来,更何况,拐卖孩子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希望那些人知道的。

    所以最后,她报警后就傻傻的坐在自己的家门口,身上满是故意显露的伤口,眼神呆滞的看着那些人默默流泪,用一种刻骨的绝望说:“为什么……”

    “我不想,当警察了……”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就算暴露了也无所谓,她还不满十四岁,是个名副其实的小鬼。

    而且一个梦想着成为“正义”的孩子,又怎么可能亲手去践踏自己的梦想?

    她从社会的最底层挣扎着爬上来,好不容易拥有了和其他人一般无二的平凡,却在一梦之间毁于旦夕。

    任秋岷唯一庆幸的,便是自己的外婆早已作古,她不必担心那位会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

    纪承书与任秋岷,她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过去和无法比较的不幸。

    她们是这世间最不相溶,也是彼此之间最不可或缺的黑白。

    纪承书是无数污秽之中诞生的光,任秋岷是阴暗的温床中被遗弃的暗。

    纪承书的人生因容与而有起始,因她而生出延续。

    任秋岷的人生自黑暗而有起始,因她而生出救赎。

    作者有话要说:【可攻略人物已解锁】

    姓名:任秋岷

    攻略难度:SS

    角色定位:正宫(不对)

    当前状态:黑化

    任务《救赎》已强制接受。

    任秋岷三观还算正,只是手段每次都是黑的。

    她被抛弃的原因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孩纸,而她父母想要个儿子,没了。

    其实我这里特别想吐槽,孤儿院真没那么黑暗,那里只有残障儿童,预定健康孩子又想从法律途径得到的父母很多都排了好几年的队,只要是你是健康的,管你是不是讨人喜欢都有人领养,说在孤儿院受欺负简直好笑,哪来那么多挑挑拣拣,还真当孩子是白菜了,现在甚至有人怀孕了不想生就在怀孕期间给自己孩子找下家的。

    纪承书上辈子正是因为她才能达到那么高的高度,这么说吧,如果容与知道纪承书死掉的话顶多有些可惜她没能杀掉自己,再给她不惜一切的报仇。

    如果是任秋岷,那就真的有点不好说了……还好这货不会去修仙_(:з」∠)_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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