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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新手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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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的头脑冷静下来,周围已经没有一只活着的野狼了。我“扑通”一声坐在地上,浑身酸软无力。身上的伤口不知什么时候收口了。想必是那个什么兽王之血的作用了。但它终究不是什么万灵丹。兽王之血只是让我的体力恢复速度大大加快,撕裂伤害暂时抵消罢了。距离弥补我的消耗还差的远了。何况不光是体力,我精神的消耗更大。如果不是我的先天条件好,现在恐怕和这些倒霉的野狼一起玩完了。

    饶是如此,我现在也是一根手指也不愿动弹。如果现在再来一只狼,不,只要一只狗,只怕就能要了我的命了。

    不过幸好这次我的运气还不错,直到我能够起身看看我的战绩时,还没有任何人或动物来骚扰我。

    首先我看到的就是死于我——口下的野狼王。被吸血致死的它,僵硬的身躯倒在一旁,颈部的伤口血肉模糊。让我联想到口中的毛,不由连连“呸”了几口。四周满布我俩互殴的痕迹,我唏嘘不已,慢慢走过去,看着它那睁大的双眼,充满愤怒、惊讶、迷茫、不甘的混合情绪。我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野兽竟然会有如此丰富的情绪。或许是我的心理作怪罢了。

    我心里念叨着:老狼,老狼,你可不要怪我哈。是你要吃我的肉,我才喝你的血的。看在你的血帮了我大忙的份上,我出点力埋了你吧。想罢,伸手抱起野狼王。嘿嘿,你还别说。这家伙的毛皮还真不赖。拼命的时候不觉得,仔细一看:(这毛皮,溜光水滑的,那叫一正。根上又带着韧性,防御力就别说了,我都打不坏,还能差了。) 尤其我是咬在颈部,并没有损伤到整体效果。(这句话怎么这么别扭)这么大的一张狼王皮,不管卖了还是自己用,肯定值不少钱呢。就这么埋了,太可惜了。(作者:再次鄙视你。)(华无敌:切!你懂什么,我这叫废物利用。“多快好省”奔向社会主义)

    就这样,一张完整的狼王皮在我的采集术下到了我的空间腰带里。(没办法,游戏嘛,再如何真实,连放东西的地方也没有,还怎么玩呀)处理其它狼尸的时候,我可犯了难。七八十具尸体,包括牙、皮、骨、肉,总共加起来,三个我也拿不了。别忘了,我可是正准备回城的时候被引来的。没办法,只好扔掉了一些次一级的野狗货(就是打野狗得到的啦,嘿,这可都是钱呐。)

    饶是如此,最重的狼皮也实在放不下。最后,我只得用土方法,把狼皮裹一堆,用绳子捆牢。连拖带拽的勉强能走。本来才恢复的体力,唉……(作者:谁叫你贪财不要命,保佑你一会儿遇敌)

    好在没被作者的乌鸦嘴说中,我一路走回城(新手村),都没有遇到什么厉害的敌人。几只野狗也被我随手打发了。我惊喜地发现,我经过生死一战,实力又大幅上升了。比现实中的能力,也差之不多了。

    靠近村子时,几个玩家首先发现了我。不过很明显,这些玩家被吓了一跳。能不吓一跳嘛,我现在的样子,实在是惨了点儿。新手布衣破烂的几乎找不到巴掌大的完整,攻击+3的手套一只不见了,一只勉强挂在手上。毡帽?别逗了,你跟一群野狼玩会儿命试试看还能不能找到帽子。再加上一身的血污(不知是狼血还是人血),如果不是我的长相实在不像鬼怪,恐怕他们就要把我当黑夜里出来觅食的僵尸对待了。(作者:特别是后面还拖着一捆狼皮,有见过拖着狼皮的僵尸吗)(报告无心大大,不拖狼皮的僵尸我也没见过)(晕)

    不过,很快我就宁愿他们把我当成僵尸了。

    原因是:

    某甲玩家对其旁边某乙道:“看到了吗?那就是npc了。你看他那眼神,你看他那装扮,肯定是隐藏人物。”

    某乙道:“还真的啊,大哥就是聪明,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某甲道:“笨蛋,当然是去接任务了。”

    某乙道:“可看他穿的那么破,能有什么任务奖励啊?”

    某甲道:“说你笨你还真笨,你别看他长的不怎么样,兜里肯定有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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