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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结局篇:15岁那年,我做了叔叔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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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雪时节。

    我提着大袋小袋走在冰天雪地里,真冷啊,我一边呵气一边缩着脖子往车走,车子是叔叔给我买的,粉红色的宝马,订制款,我18岁成人礼那天,叔叔作为礼物送给我,但我没有更珍贵的回赠他,因为我在15岁那年,已经做了叔叔的女人。

    我很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他,在外人面前,我恭敬的喊他一声叔叔,可是每当只有我和他时,他就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我出生于豪门世家,爸爸这一脉经商,妈妈那边是京里的红色贵族,我有四个兄弟姐妹,感情甚好,我们自小一起长大,靳腾与我最好,但他不是我父母的孩子,严格意义上讲,他是我哥哥的小孩,可是这样算来,他就是我的晚辈了,可他明明比我还要大六个月,而且我们是朋友,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从不认为他是我的侄子。

    我亲生兄弟姐妹有三个,我是家中的老二,上面有一个龙凤胎哥哥,下面仍旧是一对龙凤胎弟妹,大学后我们不在一个城市念书,我哥哥靳轩留学加拿大,攻读医学;弟弟靳熙进入了中国传媒大学念书;最小的妹妹靳薇,因为容貌出众,现在正在北京电影学院读书,已经拍过一支洗面奶广告了窠。

    而我,考取了S大,和靳腾一所大学,S市是我爷爷奶奶的家,但我不是因为他们,也不是因为靳腾,而是因为叔叔,我为了叔叔,报考了S市,我希望和他分分秒秒的在一起。

    叔叔和我妈妈同龄,比我大28岁,他没有结婚,和我哥哥靳东一样,但我哥哥曾经有过一段婚姻,自此后对婚姻失望所以终身未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叔叔我想不通,他好像对婚姻没有信心,不愿意与一个女人长久的牵制在一条线上,在我之前,他有过女人,后来我15岁跟了他之后,他就专心的爱我,再也没有交往过其他女人了燔。

    我的爱情没有告诉父母,如果他们知道会即刻把我吊起来打,我不奢求叔叔的承诺,只要能在一起,能快快乐乐就好。

    叔叔上个星期去了澳洲,工作上的事我一点不懂,他也不喜欢和我提起,总之,每一次我只管安心的等他回家,而他,一定会给我带一份礼物,不管多大,都是一份难得的心意。

    我真的好爱他,我想这是我人生唯一一次的爱情,我不敢想象失去叔叔的生活。

    我把从海鲜市场购买的新鲜海产品放在后备箱中,然后驱车回家,那间两百平米的公寓也是叔叔给我买的,我来S市读大学以后就搬出来住了,但是我瞒过了爸妈,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我今年23岁,研一在读,其实我特别厌恶学习,之所以考研,纯粹只是希望能多留在这里,和我的叔叔在一起,我想我毕业后我的爸爸一定会安排我的未来,我要回北京,在他们眼皮底下过日子,如果我再也见不到叔叔,我会疯掉的。

    驾驶着叔叔送给我的小宝马,我心情愉悦,路上打开了车载MP3,我听叔叔喜欢听的歌。

    到了家,我换上衣服进厨房处理这些可怕的海产品,我从来不做家务,我的爸爸非常娇惯我,可是我来到这边,为了我的叔叔,我什么都愿意做。

    我做好了白灼花蟹、雪绒丝蒸扇贝、芥末红椒鱿鱼圈、三鲜豆腐和一份香喷喷的大米饭,这些都是叔叔的最爱,我特意报名补习班恶补厨艺,叔叔说我做的很好吃。

    做好了这些我端上桌,自己瞧一瞧都极是开心,深深吸一口气看看墙上的石英钟,叔叔说晚上九点左右能到,还有两个小时,幸好并不匆忙,我需要时间除去身上的油污味,叔叔喜欢闻我身上的奶香味,那是我用的沐浴乳的味道,我需要泡澡。

    因为不希望身上的油污味浸到任何地方,所以我脱光了自己,在暖洋洋的空调房里一点儿也不冷,我走去卧室,慢悠悠的在衣橱里挑选睡衣,叔叔最喜欢给我买睡衣和内一,我所有的东西都是叔叔准备的,只要他喜欢,我就喜欢。

    我选出了那条奶白色真丝睡衣,叔叔说我穿这条睡衣胸型很好看,我照过镜子,果真如此,我的胸不算太大,所以我问过叔叔,需不需要整形,那一次,他很严厉的批评了我,不准我糟蹋自己的身体。

    我喜滋滋的抱出睡衣,又往抽屉里找一条黑色网袜,嘿嘿,有点儿羞涩,叔叔喜欢我这么穿。

    我把衣服叠好放在床上,然后去浴室泡澡,倒了杯红酒,水汽氤氲的我差点儿睡着了,可是我的叔叔回来了,就算凌晨四点,我也要等。

    我洗了一个小时,身上弥漫着叔叔喜欢的奶香味,我很高兴,光溜溜的在穿衣镜前穿睡衣,然后抬起腿,拉xing感的黑色网wa。

    这里自然要说一下我的腿,让我引以自豪的双腿,我身高175CM,遗传了我爸爸妈妈的优势,我妈妈年轻时做过模特,被业内誉为“美腿皇后”,我的腿,就遗传自我的妈妈,叔叔很爱它们。

    我穿好网wa,亭亭玉立的站在镜子前,自己都被自己美哭了,23岁的我,还有谁能比我更加打动我叔叔的心?他这一辈子都是属于我

    的,我知道我的父母如果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一定会打死我,所以我永远都不会说,但是我是属于他的,我再也不会跟第二个男人。

    我在镜子前扭动身体,觉得自己真美,像我妹妹那样有什么用,念书、做演员,还不如趁着花样年华找到自己心爱的男子和他长相厮守,反正,我是爱情大过天的女人,傻女人,我想,如果有一天叔叔不要我了,我一定会死。

    叔叔不喜欢脂粉味道,他说那样会掩盖我身上的奶味,所以我不化妆,我只涂抹了点宝宝霜,叔叔对奶味情有独钟,每一次和我缠绵时都把我当成他尚在襁褓里的女儿一样呵护,说险些让我流泪的情话,很感动,叔叔有一次醉酒,我和他赤luo相拥,他尚且还在我身体里,却浑身发抖,竟然流着泪求我答应他:“匡匡,永远都不要背叛叔叔,永远都只能给叔叔一人。”

    我知道叔叔心里是难过的,因为他比我大28岁,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爱情是不分年龄国界的,我又怎么会因为他比我大而不爱他呢?他是那样迷人,我非常赞同“五十岁的男人是极品”这句话,因为他会疼爱我,比我需要他还需要我,我喜欢他黏着我不断渴求我的样子,而且我根本不会有情敌,谁能跟23岁风华正茂的女人比美和媚呢?

    我想一想又傻傻的笑了,总之,叔叔是我一个人的,我也是叔叔一个人的,我们不会分开。

    等叔叔来的时光我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我有太多事可以做,我需要打扮自己,让自己香香的,让卧房的灯光更加mei惑旖ni,让床褥更加柔软。

    终于等来了门外那久候的一声铃响,我像小鹿一样奔回镜子前打量自己,好美的女人,我自己都心动了呢。

    我挺了挺胸,乳白色的睡衣衬托着我胸部的弧线,很美,一定很动人,我往下打量,看到双腿时又情不自禁脸红了,可是我也只是对我的叔叔,在外人面前,我连话都很少说,是个标准的内向性格。

    叔叔可能等的着急了,又或者担心我,他在外面敲门:“匡匡?”

    我十分喜悦,每次听到他温柔的唤我的小名我就想哭,我觉得我是完完全全属于这个男人的,任凭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反对我们,说我们不成体统,我也要与叔叔在一起。

    我像白色的蝴蝶飞了过去,打开了房门。

    叔叔风尘仆仆的站在门外,穿一件黑色的长款大衣,领口是棕色的貂毛,他手上戴着一副皮手套,头发上有雪,可是他的眼睛正一瞬不瞬的看着我,和我的身体。

    我想念极了,伸手拉住他大衣便将他带进了屋子,他关上了门,甚至来不及脱掉手套我已经踮脚攀住他的颈项,仰着头迫不及待的吻他,吻到天昏地暗。

    叔叔动情了,他开始回应我的拥吻,他用双手用力的抚摸我柔软馨香的身体,然后捧起我的臀,我自然而然骑上他的腰腹,他抱着我,带我去了卧房。

    我像一片雪花飘在了柔软光滑的床褥上,身上的叔叔却像一面铜墙铁壁,他那样重,第一次的时候我几乎快要被他压到气绝。

    像这样缠mian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时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洗澡,就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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