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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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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

    李旭东天生就是打仗的料。他的暴戾嗜血在战场上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同时还没有皇子的娇贵,甚至比出身最贫寒的士兵还能忍饥挨饿,吃苦耐劳。

    从监军到先锋大将再到统帅,他只花了短短两年时间,并在军队中树立了至高的威望。反观高念,则成了他博取士兵好感的陪衬物,神助攻。高念不能文不能武,偏偏嘴皮子厉害爱吹嘘,最大的嗜好就是抢夺别人军功。别人在前线杀敌,他躲在后方发抖,别人浴血回来,他立即提刀上前收割死尸的人头拿去领功,时日久了弄得天怒人怨。

    然而他姓高,谁又能拿他如何?旁人嘴上不说,对高旻却少了许多恭敬和仰慕,再不把他当做大燕的战神看待。

    在李旭东掌握了南境八十万大军的同时,李瑾天也瓦解了高旻的百万军队并分割成几股,陆续将人脉送到六皇子身边。

    经过三年考察,毫无疑问,六皇子才是他心目中最合适的下一任帝王。在京中闹腾的几位皇子不过是他竖起的几面挡箭牌,之前重用过的八皇子、九皇子接连被高家人暗害,如今看似风光的七皇子也面临被群臣弹劾继而圈禁的下场,唯有六皇子因为山高路远战事紧要,避过了一劫。

    没法光明正大的除掉六皇子,高旻就授意自己在南境的心腹暗杀对方,三年里频频动作,却无一次成功。李瑾天对此一清二楚,却没办法与高旻彻底撕破脸皮。他想着等高家倒了,高旻也就安分了,会好好待在他身边与他过日子,就像齐修杰那样。

    所以他引而不发,只是加派了许多人手去保护六皇子。

    李旭东大马金刀的坐在营帐内,一名长相格外清秀的军医正准备拆开他背部的绷带查看伤口。

    “你刚沐浴?”李旭东鼻头微动。

    军医把脑袋压得极低,闷声答是。

    “你身上总有一股很幽远淡雅的清香,你自己知晓吗?”李旭东如今刚满十八,身高却足有八尺三寸,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和健硕有力的肌肉隐在半敞开的内衫中,俊伟不凡的容貌和严酷冷冽的气质为他增添了无限魅力。

    他稍微凑近,去嗅军医裸-露在外的雪白脖颈,表情似乎很陶醉。

    军医吓了一跳,连忙用手捂住颈窝,脸颊浮起两团酡红,本就清秀的五官目下竟带上了几分艳色。都说当兵满三年,母猪赛貂蝉,军医因为容貌问题没少被军士们调戏。

    李旭东低沉的笑了,擒住他胳膊叹道,“你捂什么,上次你沐浴的时候本帅已经看见了。”

    军医瞪圆眼睛,表情惊恐。

    李旭东嗓音变得越发沙哑低沉,“你故意引本帅去你营帐拿药,不正是为了让本帅看你脖子后的朱砂痣吗?本帅不是那等思想狭隘之人,同样是哥儿,高旻能上阵杀敌,你为何不能治病救人?”

    军医暗淡的眼眸瞬间亮起,感激不尽的看向他,见他伸手去摸自己颈窝里的朱砂痣,竟忘了挣扎反抗。

    李旭东掀掉那层假皮,缓缓摩挲艳红的朱砂,叹息道,“高旻给你多少好处让你来勾引本帅?是不是还打算从本帅这里盗取军情出卖给越族,好叫本帅死在南境?连国家和百姓的安危都弃之不顾,高旻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大燕的守护神么?笑话。”

    不等军医挣扎,他五指一并就掐断了对方脖子,将印有朱砂痣的皮肤撕扯下来,扔进火盆里烧成灰烬。长在哪里不好偏要长在颈窝。

    他的面色逐渐由阴冷变成追忆和温柔。君父的朱砂痣也长在颈窝里,小小的,红红的,非常可爱。很多次,当他从身后抱住对方的时候,都忍不住要凑过去吸允,舔舐,啃咬。十五岁那年,单只这样想想,他就激动的一晚上没能睡着,□□那处整整硬-挺了好几个时辰,让他既感到难受,又兴奋地无法克制。

    快了,再过不久,君父就是我的了。他志在必得的一笑,旋即扯开纱布,将一坛烈酒倾倒在皮肉外翻的伤口上。

    两名侍卫走进来,熟练的将尸体拖出去处理。

    翌日战鼓照常擂响,李旭东一路杀入南越大军,直取敌方主帅的人头,察觉脑后传来破空声,他挥刀格挡,将一支冷箭劈成两半,然后看向不远处表情惊诧,还维持着射箭姿势的高念。

    探子暗杀不成就亲自上阵吗?也难为这胆小鬼了。

    李旭东轻蔑一笑,取下背上的大弓疾射一箭。高念打马欲逃,却被流光一般的箭矢贯穿了眉心,死了个通透。

    -----------------

    紫宸宫内,周允晟正在翻阅狼崽子寄来的家书。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射杀了高念,小崽子还是跟以前一样,手段简单粗暴的很。如此,高朗必定按捺不住,不如我再添一捆柴?

    他思忖片刻,亲自前往养心殿求见,同时送出一封急信,让小崽子率领大军日以继夜赶回京城。

    李瑾天想把高旻与高家彻底剥离开来。只要高旻还待在他身边就好,高家人甚至于五皇子的生死他一点也不在乎。收到朝臣递上的弹劾六皇子谋害高家嫡次子的奏疏,他只略看一眼就烧掉,竟是不予理会。

    高家和璃王的势力已经被瓦解了十之八-九,他根本无需再忍耐。

    随后听了齐修杰意欲替齐家人收殓尸骨的请求,他大笔一挥便准了,还挑了一块风水宝地命人厚葬。

    他的一举一动都令高旻愤怒,不解,甚而心灰意冷。他不明白这人为何会变得如此之快。

    高朗比自家兄弟看得通透,避开李瑾天的众多耳目后在一处寺庙与高旻密会。

    “就像当年容不得齐家那样,皇上也容不得我高家了。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一直在布局。想来六皇子应该是他最中意的储君人选,炎儿不过是一块挡箭牌。”高朗徐徐开口。

    “不可能。”高旻立即否定。

    “六皇子原本已经是个废人,去了边境双腿却奇迹般的好转,还屡建功勋。你以为他是如何逃过我高家的监控和暗杀?没有李瑾天的保护,他绝活不到今日,没有李瑾天的提携,他绝不会有眼下的地位。旻儿,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李瑾天早就变了。他要灭了高家,灭了你我,甚至灭了炎儿。帝王终究是帝王,哪有什么真情。你看他这些时日的表现,念儿死了他对六皇子连一句斥责都没有,还替齐家人收殓尸骨,他的心已经完全偏向那父子两了。”

    高旻沉默,只觉得一股寒意从骨髓里渗出,渐渐遍布全身。

    “兄长,我和炎儿该怎么办?”

    “虎符可还在你手里?”高朗眼中沁出杀意。

    “虎符,虎符早就归还给李瑾天了。”高旻嗓音沙哑。

    高朗表情扭曲了一瞬,却又很快平静下来。既然李瑾天早有准备,自然不会放任弟弟掌握军队。恐怕这三年里,弟弟在军中的人手或被他拉拢收服,或被他打压分化,已变成了一股散沙,再也不会为高家所用。

    他思忖片刻,慢慢从袖袋里掏出一个瓷瓶递过去,“这是安魂丸,无色无味遇水即化,服下此药后身体会逐渐在一月中衰弱而死,任哪个太医都验不出。虽然边关大捷,军队即刻便要班师回朝,但李旭东抵达京城至少需要两月,我们还有时间。你回去把药给李瑾天服下,每两日一粒统共十五粒。在这三十天里,我会尽快联络人手推炎儿继位,然后举国之力将六皇子绞杀。他若还像以往那般命硬,怎么都杀不死,便拿了齐修杰当人质,逼他自戕。”

    高旻眼中露出挣扎。他自小受到的教育让他做不出弑君这种事。

    “你还犹豫什么?现在的局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别忘了我手里可还有齐家几百条人命。凭六皇子对齐修杰的重视,必定会斩杀你我还有炎儿为齐修杰报仇。”高朗恨不得一巴掌扇醒弟弟。

    听了此话,高旻咬牙,接过瓷瓶后仓促离开。

    二人的对话很快出现在周允晟案头,他兴味的笑了。

    他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局面。

    齐家虽然势大,但齐家家主行事谨慎,低调克制,而且很会审时度势。他归顺宣王为的是全族人的性命,所求不过‘安稳’二字,是个没什么野心的人。高朗则恰恰相反,他性格偏执,手段阴狠,还野心勃勃,越是在逆境中越是要迎头顶上,对权利存在着极大的欲-望。

    007传送的资料并未提及李旭炎登基后的具体情况,但如果李旭炎果然是个英明决断的皇帝,少不得要与自己这位舅舅斗上一斗,免得外戚坐大。

    而高旻作为幼子,性格中有坚毅的一面,却依然难掩软弱。在关键时刻他总是拿不起也放不下,处事优柔寡断,很容易受蛊惑。他的软肋是五皇子,为了五皇子,他能放弃所有的坚持与原则,做出世界上最狠毒的事。

    周允晟掌握了所有人性格中的黑暗面,然后加以利用。第二个梦不是心血来潮的编造,而是现实的折射。在李瑾天的推动之下,所有人都会跟随他的步伐站到相应的棋格里,从而形成今天这种局面。

    人生如棋,是惨败还是大胜,全在你执手起落之间,这正是周允晟喜欢与天斗、与人斗、与主神斗,最大的乐趣所在。

    7.12

    狼崽子已经快要抵达京城,周允晟怎么可能再给高旻一个月的时间准备。半个月后,他用百年老参炖了一盅鸡汤,使人送往养心殿。

    李瑾天疑心极重,入口的东西有专门的人负责试吃。但安魂丸是□□,不会很快发作,且在体内积存半刻钟就会自动化去,连银针都探不出,更何况试吃。一个月后李瑾天发病,毒性也已经消散,就是大燕最经验丰富的神医也诊不出异状。

    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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